08年7月1号早上,在我带狗狗出去玩儿的时候,警察以没有狗证为由,把我的狗狗带走了。不知道把我家的狗带哪里去了,可怜的狗狗,他们会打死我的狗狗么:(
带走狗的时候也不给任何单据,难道是强盗么,再说狗证办理必须查的时候马上就办理么,也总要给人时间吧,就算是当时必须办理,是否要开单据呢,难道没有狗证就算违法了,那样就不给任何收据么,这样的工作难道不是违法进行的么.感觉像强盗一样.如果有人出门没带身份证,是否立刻就行政拘留呢。
我觉得,他们这些警察应该先管理一下流浪狗,那么多流浪狗在大街上乱跑,不仅狗容易受伤,人更容易被流浪狗伤害,不是么?
有主人的狗如果咬伤人,定责之后应该由谁负担都有法律依据.可是流浪狗呢?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才抓狗的.如果是为了大家和狗狗的福利,我确实没看到过.也没有感受过。
另外,我其实很喜欢小动物,但是有些有攻击性强的狗,我认为上了狗证也不应该让养,但是有些狗狗很可爱,根本不会去咬人,甚至都不怎么对人叫,像小孩子一样,极其不具备威胁性,为什么要抓走他们,而留下那些追着人咬,追着人叫的狗.那些狗才识真正威胁到我们生活和安全的.
我觉得太不能理解了,如果是我理解错了,希望能回复告诉我,我对法律并不是十分了解,但是我觉得从情理上也不应该这样的,这样的工作太不合法了,太不合情理了,我都不知道怎么去救我的狗狗,不知道他们是否会给狗狗吃饭,会不会打我可爱的狗狗。 请问大家怎样才能救出我的狗狗!
